臉書談流氓條例 何啟聖批以威權惡法攻擊張峻是對民主的無知

臉書談流氓條例 何啟聖批以威權惡法攻擊張峻是對民主的無知
臉書談流氓條例 何啟聖批以威權惡法攻擊張峻是對民主的無知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/台北報導

花蓮縣議長張峻,昨(11)日宣布參選花蓮縣長,邀請資深媒體人何啟聖出任「花蓮未來願景政策總顧問」。何啟聖隔天就在個人臉書發表長文《張峻是流氓?何啟聖親自起底!》,針對外界以「檢肅流氓條例」攻擊張峻過往經歷,提出歷史與法治說明。他直言以威權時代的法律標籤,攻擊民主時代的政治人物,是「歷史錯置」。

何啟聖指出,張峻宣布參選後,過去曾依「檢肅流氓條例」遭行政拘禁的往事,再次被翻出,甚至被貼上「流氓」標籤。他質疑,這樣的政治攻擊忽略了制度背景,也扭曲了法律本質。

何啟聖表示,張峻確實在25年前,曾依據「檢肅流氓條例」受到處分,但那是一項行政處分,而非經過司法審判的刑事判決。

他指出,這個條例長期被法律學界視為帶有「警察國家」色彩的制度,賦予警察機關極大的行政裁量權。只要警方認定某人「可能危害社會秩序」,即使沒有具體犯罪事實,也可能被拘禁並接受所謂的「感化教育」。

「換句話說,這是一種可以不經司法審判就剝奪人身自由的制度。」何啟聖說。

他進一步指出,該制度源頭甚至可追溯至日據時期的「保安警察法」,本質上屬於威權時代的治安控制工具,而非現代法治國家的刑事制度。

何啟聖也質疑,若張峻當年真是地方上魚肉鄉民的黑道人物,「他又怎麼可能在接受感化教育7年後,仍然能夠在地方選舉中獲得選民支持,當選花蓮縣議員?」

他指出,台灣社會在解嚴後逐步反省威權時代制度。1995年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384號解釋,明確指出流氓管訓制度,侵害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與正當法律程序。最終,「檢肅流氓條例」在2009年正式廢止,等同國家承認該制度不符合現代法治原則。

何啟聖透露,近年張峻因這段往事遭到政治攻擊時,親友曾建議他依法聲請冤獄賠償,但張峻在多方考量後選擇放棄。

何啟聖表示,張峻認為,一方面不希望增加司法體系不必要的負擔;另一方面也考量賠償金,最終仍來自納稅義務人的血汗錢。在國家已透過廢止法律承認制度錯誤的情況下,「公理自在人心」,他選擇讓歷史回到歷史。

何啟聖表示,如果今天有人因為曾依據「檢肅流氓條例」受到處分,就被貼上道德標籤,這其實是一種歷史錯置,「就像拿著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」。

他強調,國家早已證明,曾被流氓條例處分的人不一定是罪犯。社會應該記住的,不是某個人的標籤,而是那段曾經允許國家在沒有司法審判情況下,就能剝奪人民自由的歷史。

照片來源:翻攝何啟聖臉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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